守规官的本质
每个有限责任合伙企业(LLP)应至少任命一名守规官。他必须为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; 并且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。
事实上,守规官是合伙人和注册局之间,确保遵守相关法律的代理人。因此,守规官员应回答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要求的所有行为,事项和事情。
根据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,守规官应履行以下职责:
1)维持合作伙伴和守规官员的注册, 2)保持最近提交的年度声明(Annual Declaration), 3)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协议或补充协议书, 4)维护注册办公室与注册局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之间的通信地址, 5)注册局签发的证书, 6)会计簿本应存放在注册办公室处, 7)抵押工具, 8)在注册办公室外发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名称和注册号码,
同时,守规官还受1967年所得税法规定的治理,如下,
1)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7年, 2)提交纳税申报表PT是否原税表或修改税表, 3)如有必要,准备税务估算和修订估算, 4)通知会计结账年度的变化, 5)到期缴纳税款,
结论 :
守规官员应根据两项法案履行其职责。如果守规官员退休或辞职,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任命新的守规官,否则所有合伙人应被视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守规官。